尊敬的企业家:
你好!我们为您的事业取得的进步与发展感到由衷的高新,也为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深感敬意和钦佩!同时也为您和您的企业一直以来对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职工购房能力的重要保障。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购房和还贷的重要资金来源。职工在构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租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退休等方面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建住房时,按规定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远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使之惠及职工,解决其后顾之忧,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打造企业品牌;有利于凝聚人心,打造核心团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稳定职工队伍,是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力保证。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希望您充分认识国家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自身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积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和“只跑一次”这一重大决策,开启经济发展“新引擎”。坚持政策原则性与执行灵活性相统一、单位建缴与部分人先缴相结合,在尽可能减轻贵企业经济负担的前提下,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也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最后,真诚祝愿您及家人阖家幸福,吉祥安康!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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