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缴存职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据悉,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首次贷款时没有使用公积金,或是因为政策不符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贷款。
偿还商业贷款时,缴存职工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提取之日前12个月内足额、提前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只需提供这四种材料,就可以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额。
缴存职工或配偶在异地办理了住房贷款,且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2个月以上,也可以办理上述业务。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需要注意的是,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与上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12个月。
(责编: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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