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余额更加“值钱”
我市已同步进行利率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从2 月21 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1.50%。
3 月1 日,记者来到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科王志强科长证实,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依规同步进行了利率调整。
公积金账户利息上涨
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即分别为0.35% 和。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1.50%。相当于当年归集利率提高0.4%,上年本金利率提高1.15%。
王志强科长为我们做了这样一个假设案例,如某某职工正好是7 月1 日缴纳住房公积金,该职工当年归集款项为1 万元,上年结转本金余额为5 万元,按照利率调整前计算,当年归集利率是0.35%,上年本金利率是1.10%,该职工当年利息总金额可结算585 元;而按照利率调整后计算,当年归集利率是1.5%,上年本金利率是1.5%,该职工当年利息总金额可结算900元。
就该案例利息结算结果来看,此次住房公积金利率的调整,使得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明显上浮。
职工点赞公积金账户利率提高
对于此次公积金账户利率的提高,铁路职工张先生表示很欢迎,并称能切实受益,“ 以往其实并不太清楚关于公积金账户利息的问题,但这段时间总听单位人们在议论(公积金账户)利率提高的事儿,有人算的好像是提高之后的利息要比之前的利息将近翻了一番,这确实是件惠民的好事。”
欧女士是某企业的职员,对于此次公积金账户利率的提高,欧女士说:“我觉得公积金账户利率的提高,确实是不错的一个政策,一方面让缴纳人获得了切实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缴纳人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李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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