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陶阳报道 7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简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7月5日起,职工购买商品房后,只需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以往职工新购住房,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房屋建成再到下发不动产权证书,一般需要2年至3年的时间,简化购房提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前移至住房消费发生的同时,有利于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同时,也彻底解决部分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职工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历史遗留问题。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调整,可谓“全面放开”。职工无论是否使用过公积金,2021年7月5日后,新购置商品房职工,只要新购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即可持备案合同申请提取。对于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房的职工,按两种情况提取:一种是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要件,自2021年7月5日起两年内提取;另一种是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取。同时,为更好支持职工购房,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高了职工购房提取的额度,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
对于现金购房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租房提取、退休销户提取、集中封存销户提取、单位注销封存账户提取、丧失劳动能力销户提取9项提取公积金服务,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与不动产、民政、残联、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并与十家商业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职工的购房、婚姻、伤残、退休、身份户籍、银行借贷及还款信息进行查询核验,可联网核验提取事项。职工提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要件,足不出户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公积金APP即可办理业务。职工线上提取,取消柜面人工审核环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将根据职工提供的提取事项,实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核查,根据预设好的业务规则和参数,自动核验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自动计算出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额度,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精简了8项提取业务的26个提取要件。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优化提取前,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契证、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全额购房发票、银行储蓄卡8项要件办理提取。优化提取后,职工提取事项可联网的,仅需提供身份证,申报不动产权登记编号即可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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