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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了新一届州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州长罗萍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州长 罗萍:
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州长 李成武
负责州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人事社保、机构编制、交通、铁路建设、农业农村、乡镇企业、扶贫、安全生产、移民等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乡镇企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移民局、州农垦局、州铁路建设办公室、中国红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助州长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红河公路局、红河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州水文局、州气象局和驻州中央、省属农业、林业单位。
副州长 鞠云昆
负责住建、规划、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供销、档案、志办、民航等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城乡规划局、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州新闻出版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州供销社、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州档案局、州民航发展管理局。
联系州文联、州社科联、红河日报社。
副州长 罗荣旭
负责救灾和双拥、国土资源、环保、工商、质监、残联、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州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州民政局、州老龄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州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州委老干局、各民主党派、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副州长 许洋
负责公安、社会稳定、信访、法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州信访局、州司法局、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州打私办,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
副州长 周踊
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统计、科技、民族宗教、商务、两烟、招商等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局、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中小企业局)、州统计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商务局(州政府口岸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招商局、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联系云南烟草红河公司(州烟草专卖局)、红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口海关、金水河海关、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州工商业联合会、州总工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云南电信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红河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红河分公司、云南广电信息传输网络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铁塔公司红河分公司等通讯网络企业及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等驻州中央、省属工业企业单位。
副州长 何民
外出挂职。
副州长 常斌
负责财政、教育、卫生和计生等工作。
分管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教育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红十字会、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州地税局、州国税局、红河州行政学院、红河学院、州妇联、团州委、州关工委、州科协、州人民银行、红河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工商银行红河州分行、农业银行红河州分行、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交通银行红河州分行等金融部门,驻州保险行业机构,驻州证券机构。
副州长 贺德银(挂职)
协助州长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协管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州司法局、州信访局。
协助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
副州长 李意钢(挂职)
协助州长工作。负责外事侨务等工作。
分管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州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协管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州商务局、州招商局。
联系州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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