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吴婷婷
今天,我从无锡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了这些公积金政策相关的具体问题,涉及贷款、还款、转贷、提取等相关事宜,有相关疑问的朋友可以了解下~
- 关于公积金贷款条件 -
问1:现名下有两套安置房有产证但未交土出,且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现买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如能的话是按首套房算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下列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首套住房: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二套住房: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该笔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如符合以上情况,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认定以产监系统数据为准。
问2:徐州的户口,之前在无锡工作5年,最近到苏州工作了,房子想买在无锡,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借款申请人须为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
按你所述,户籍徐州、公积金缴纳在苏州,在无锡买房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问3:我将在2020年7月份进行公积金贷款,但是我2020年4月份会换工作,期间3月份的公积金可能会中断一个月,我想问的是中断的3月份公积金能否自己进行补缴,或者由老单位帮我补缴3月份的公积金,因为我不能断缴公积金,我要贷款的。
答:如果因换工作导致公积金没有连续缴纳,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将原单位的退工单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提供给贷款银行审核,如通过则可以申请贷款。
问4:之前连续交了十年公积金,后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办理了公积金提取,并销了户。后重新入职新公司,目前已连续交了六个月公积金,想问下,贷款额度怎么计算呢,之前的十年的缴纳年数可以累积吗?
答:按您所述,已经销户的公积金账户缴纳年数不可以累积。
- 关于公积金还贷 -
问1:我当前公积金账户办理了逐月还贷,每个月还贷以后,即使保留最低额度,仍超出一大笔金额,是否可以提取出来偿还贷款本金?
答:不可以。
冲贷款本金处于逐年还贷业务,但是委托人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如您从未更改过委托还贷方式,在贷款剩余本金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相近时改签逐年还贷业务,可提前结清贷款。
问2:组合贷款还贷中,因换工作,如果新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了,可以吗?
答: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之月前两年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和法定退休的除外),我中心将提前收回贷款。
需要把公积金转到工商银行“零星人员”公积金专用账户,然后自己缴存公积金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贷款合同、工行银行卡(若没有,可以在银行当场办理),办理地址:人民路168号(工行梁溪支行),电话:82740545。
问3:我以前没有公积金,买房时用的老婆的公积金,并且选择的是逐月还款方式。现在我想用自己的公积金来还款,并且还款方式需要改成年冲,如何办理?能否网上办理?如果在窗口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需要我们夫妻同时到现场吗?窗口地址在哪里?
答:公积金贷款的主借人及配偶都可以在微信端办理委托还贷签约。由于夫妻双方只能以同一种方式偿还同一笔贷款,所以需要先将您配偶的逐月还贷解绑后再重新签逐年还贷。注:在整个还贷期间,只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还贷方式。
- 关于公积金提取-
问1:针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提出以下疑问:
1.异地购房还没有产权证,可不可以用经过备案的销售合同用来提取公积金?
2.关于购房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问题,需要之前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缴存清单还是无锡公积金中心出具,如果是之前城市,从官网上下载的缴存清单可以吗,必须要加盖公章吗?
3.关于上述第二条,能不能用贷款合同原件、首付款凭证、银行贷款合同、还贷明细来证明?
答:1、异地购房必须要拿到房产证以后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
2、购房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是指您现在的公积金缴存在购房地。提供目前公积金缴存地的流水并盖公章。提取的是以前您在无锡缴纳的公积金。
3、如果是凭购房提取,那么必须要拿到房产证以后才可以申请提取。如果是还贷提取,可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本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本人的购买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购房贷款还款明细【还款明细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至办理该业务最近一期还款后的贷款本金余额到公积金中心审核。但是前提是房屋所在地必须为产权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 关于公积金转贷-
问1:我婚前买的房,商贷,房本是我个人的名字,目前想转公积金贷款。现在我已婚,请问如下问题:
1.虽然是婚前购房,房本也是我自己的名字,鉴于当前我已婚,那目前想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提交证明材料要不要提供我配偶的材料;
2.如果需要提交我配偶的材料,银行会不会保存我配偶也用过公积金贷款这个记录,这对我或者我配偶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有何影响;
3.因目前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多,按照缴存满3年可贷账户额度的10倍来算的话,请问我能批下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看原商贷的本金余额还是看原商贷的本金加利息的总余额。
答:1、需要提供配偶的材料的,如配偶的身份证及你们的结婚证。
2、公积金贷款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你们家庭就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并且在该笔贷款没有还清以前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3、可贷额度最多不会超过商业贷款剩余本金额度。
问2:本人2019年办理的纯商贷,现在由于公积金余额达到一定,想转成公积金 商贷的组合贷款,想确认下目前商贷是中国银行的可以在公积金处办理吗?
如果可以,是否要将原先中国银行的商贷个人募集资金全数还掉,才能转成组合贷款?如果是这样,几乎大部分人没有这个能力拿出原先商贷的钱。原先,应该是公积金处会提供资金与银行结算,结束之前的商贷,想确认下现在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一、目前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是工行、农行、建行和江苏银行。如您材料齐全,原商贷的中国银行也同意您转贷,可以携带材料至以上银行(在公积金中心有驻点)申请。
二、原先也不是公积金中心资金与银行结算的,原来是担保公司为职工垫资偿还原商贷的,但是现在担保公司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实行垫资服务,所以现在需要职工自行偿还原商贷。
问3:夫妻二人都交公积金3年以上,现有86平自住房一套,目前商贷,想转公积金贷款,如果后期再买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的话首付比例多少?利率多少?现有的自住房需不需要出售?和户口有关系吗?
答:1、借款人夫妻双方只能申请办理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再次购房须在还清该笔借款之后的次月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
按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40%(江阴市、宜兴市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1—5年期年利率2.75%,6—30年期年利率3.25%执行。
2、按目前政策,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下列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首套住房: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二套住房: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该笔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 关于公积金提取-
问1:我是无锡户口,正常在职,公积金缴纳从来断过,儿子大学毕业后,户口转到了苏州,未婚,现在儿子想在苏州贷款买房,房屋产权只有儿子一个人名字,没有我的名字,请问儿子可以提取我名下的公积金还贷吗?如果可以,每年可以提取几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按您所述,您可以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审核。
(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3、本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4、本人的购买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5、购房贷款还款明细【还款明细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至办理该业务最近一期还款后的贷款本金余额、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首次办理可忽略此内容)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6、房屋所在地为户籍地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7、购房地为产权人直系亲属户籍地的,还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注意事项
1、职工可在任意工作日携带以上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还贷手续。
2、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到贷款银行办理一次性提前还贷手续。
3、职工再次办理柜面还贷业务,须在银行进行提前还贷一年后。
4、柜面还贷业务采用打卡的方式进行结算。
5、柜面还贷所提取的公积金不得大于贷款剩余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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