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购房提取:
不超过已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以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金额为准);
2、按揭购房首次提取:
不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含住房贷款部分。(市直公积金为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金额,省直公积金为不动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金额的30%或首付款(首付款=税后评估净值-贷款金额))
3、还贷期间提取:
不超过当期12个月月供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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