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管理水平。
规定细则
据悉,《管理办法》适用于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活动的各类行为主体(以下统称信用主体),包括:缴存职工、缴存单位和关联单位等。其中,关联单位是指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联的业务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
根据公积金中心系统业务记录、信用信息记录等信息综合分析,将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守信)、N级(提示关注)、B级(一般失信)、C级(严重失信),并结合市信用平台信用核查结果,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掌握贷款人的信用情况,《管理办法》中提到贷款额度与信用等级、信用分挂钩。
信用评价标准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5】58号)规定,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收入稳定、信誉良好的购买商品住房家庭,可在原有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提高30万元贷款额度。《管理办法》对信誉良好等级进行具体细化分级,从紧从严把握,将提高的贷款额度与信用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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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积金系统中被评定为A级且核查市信用平台个人信用分,个人信用分在101-103(含)分的单职工或双方信用分均在101-103(含)分的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在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
2
个人信用分在104-106(含)分的单职工或有一方信用分在104-106(含)分,另一方信用分在101-106(含)分的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在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万元。
3
个人信用分在107(含)分以上的单职工或双方信用分有一方在107(含)分以上,另一方信用分在101(含)分以上的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在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
如何查询
市民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个人信用分:
1. 浙里办APP搜索信用义乌;
2. 小程序信用义乌;
3. 信用义乌网;
4. 市民卡APP等。
注意这些情况
被公积金中心评定为B级的缴存职工,失信行为发生起至信用完成修复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下浮20%,即最高可贷额度单职工为48万元、双职工为80万元;
评定为C级的缴存职工,取消5年内办理公积金贷款资格;缴存职工以夫妻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存在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按就低原则。
《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想通过公积金购房的市民,即日起就可关注自己的信用分,可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献血、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增加自己的信用分。
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 卢丽珍
编辑 | 张静恬 应悦 责编丨楼杭娟
编审 | 金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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