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外地有项目了,于是开始在外地招聘当地员工,由于目前当地还没有建立分公司或不准备建立分公司,那么招聘的当地员工的社保、公积金就只能交在公司的注册地,而不是实际的用工所在地,但是员工又不希望交在公司注册地,因为不符合员工自身的权益。那么,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
第一种是通过社保代缴(也叫社保挂靠)的方式来解决。找当地的社保代缴机构和他们签订合同,把外地招聘的本地员工通过挂靠在他们公司名下完成社保、公积金的登记、缴纳。此时,公司名称显示的是代缴机构的名称,而不是员工所在公司的名称。
社保费用按照员工所在地的缴费基数计算,一般都是按照最低基数计算,而不是按照实际工资数来计算。
社保代缴这种方式除了每月需要给员工缴纳的社保、公积金费用以外,还需要按月按员工人数给代缴机构一定的服务费,一般是单人单月多少钱,人数越多,越便宜。
如果员工不想缴纳的社保、公积金显示代缴机构的名称,那么就需要公司在当地开设分公司了,然后以单立托管户的形式把社保UK交给代缴机构,这样显示的就是员工公司的名称了。
第二种是通过劳务派遣(也就是外包)的形式,由公司和员工所在地的代缴机构签订合同,再由他们和员工去签订劳务合同,社保、公积金、工资等都由他们给员工办理、缴纳和结算。
这种方式给不了员工归属感,而且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公司还需要承担和员工之间的责任,代缴机构是不负责的。
第三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性质自行去缴纳社保,找公司报销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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