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6日讯(记者 卜岚)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将由8%降低至5%。《通知》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据悉,本次调整包括三大方面。”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将降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根据《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之前的8%-12%调整至5%-12%。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此区间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
同时,优化公积金开户缴存业务。开通汇缴托收业务,缴存单位签订托收协议后,可指定银行账户,由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自动完成每月公积金汇缴的划扣,无需每月再进行汇缴操作,实现汇缴业务“零跑腿”。据了解,市公积金中心正积极与合作银行协调,目前,新开户企业单位可至长沙银行华龙支行柜台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
此外,取消纳税凭证、收入证明等业务资料。《通知》明确,将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其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或者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其月收入以下列方式按顺序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社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缴存基数超过5000元以上(含)则不再提供纳税凭证。其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申报,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每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年审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缴存额。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授权:0731-84326133苏女士。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编:袁欣]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