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24日发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7月1日起,银川市将全部开始执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
政策篇
一、二手房贷款申请由原来房产交易登记完成之后,调整为双方房产交易之前。借款人在提交贷款申请前,买卖双方提供相应资料在交易前须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面签二手房贷款承诺书。
二、买方将不少于房屋交易总价40%的首付款打入卖方在公积金中心业务委托银行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中,在贷款未完成前,银行对该账户资金进行冻结监管,并与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首付款管理协议》。
三、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按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到不动产权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业务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及首付款一并交付给卖方,解除冻结账户。
四、尚未办理房产交易的二手房按新流程执行;已办理房产交易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抓紧时间尽快申请办理,政策过渡期为三个月,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部执行新流程。
操作篇
1、买卖双方持以下手续同时到公积金中心面签贷款承诺书: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
②原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
③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④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⑤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2、买方支付不低于40%的首付款打入售房人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开设的个人储蓄账户中,银行冻结此账户并出具首付款冻结单;
3、公积金中心核定贷款金额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贷款受理人员将不动产事务中心备案签章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调档件)、新不动产权证书、新税收缴款书、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扫描至公积金中心系统;
4、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负责监督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5、抵押手续办结后,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核人员审核上述资料并开具贷款发放通知单;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至售房人个人储蓄账户,解除该账户的冻结。
办理篇
业务大厅——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D3区
永宁分中心——永宁县杨和镇宁和南街社保局综合楼1幢
贺兰分中心——贺兰县城三鑫亚龙湾2幢09-10号
灵武分中心——灵武市南熏路上元名城一期北门西侧
铁路分中心——西夏区西花园南路御景花园6号楼2号
宁东分中心——宁东镇宁东服务大厅3楼
中卫办事处——中卫市鼓楼西大街139号宁夏银行中卫分行营业部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
联系电话:12329
“商转公”业务流程及办理要件是什么?
一、政策规定:
1、对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申请贷款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余额和剩余期限。与现行贷款政策冲突的,以现行为准执行。
3、实行预审制度,借款人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必须携带所需手续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一个月之内到该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业务。
4、为有效管控贷款风险,严格落实抵押物,此项业务仅限在银川市管辖区域购买一手住房或二手住房已办理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办理,区内其他县市及外省市的房屋暂不受理。
5、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的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时按二次公积金申请政策执行。
二、业务流程:
1、借款人携带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二手房还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先审核。
2、审核通过后在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一个月之内,提供相关办理要件到该公积金中心办理此项业务。
3、公积金中心核定贷款金额,并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办理房地产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5、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三、办理要件:
1、贷款结清通知单、结清商业贷款余额的还款单据;(申请有效期限为贷款结清之日起一个月内)
2、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
3、出具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副本或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
4、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5、夫妻双方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备注: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必须注明贷款发放时间,购房合同副本必须写明合同签订时间。如购房合同中的房屋面积、金额与房产证、契税发票所示房屋面积、金额不一致时,需提供补充协议及购房全额发票。另外,借款人须同时满足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申请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借款人开立公积金缴存账户时间满6个月,已及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借款人必须是买受人(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具有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及首付款发票。
3、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4、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含夫妻双方),首付款最 低比例为40%;
5、购买一手自住住房购房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预售楼盘须封顶后,方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有效期限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6、购买的二手住房竣工年代不得超过20年。
7、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的职工(含夫妻双方),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均不得受理。同时,中心不再出具异地缴存证明。
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含夫妻双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受理一次。
8、夫妻在公积金贷款共同还贷期间离异的,除非原借款人结清贷款,否则另一方不得另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另一方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按二次申请政策执行。婚姻状况属于离异的职工,在离异6个月后,方可参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购房贷款。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核定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增房补差的贷款最 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 值或增房补差价 值的8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 高比例为60%。二手房最 高不超过房屋总价 值的60%。同时不超过本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套购房贷款限额5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方在宁夏区内正常缴存)的,每套购房贷款限额70万元。异地贷款最 高限额为50万元(含配偶方在银川中心缴存的)。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贷款利率随国家规定利率变动而相应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商业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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