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25日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提至2000元。
通知称,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2022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不受影响。
同时,阶段性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限额。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中央国家机关职工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较为集中,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有利于增强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消费能力。
此外,现行的“职工租住公租房、政策性住房或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租房的,可按租房实际出资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
通知还明确,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2022年底前,职工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未正常偿还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且无须偿还贷款逾期罚息。
通知还表示,为回应群众反映的“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公证书或判决书等材料,因账户余额少、办理手续复杂,提取存在不便”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证明材料。发生争议的,由提取人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方面,通知还提到优化单位汇缴方式、简化北京地区跨中心账户转移手续、深化“跨省通办”服务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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