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份开始,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通知,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正式开通,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是一大便利。看到这个消息,北京购房者刘女士更想知道的是,公积金“冲还贷”是如何操作的,自己的还款手续会有什么变化?
解答:
我们先来看,“冲还贷”究竟是什么呢?其实从字面上也能看出,就是借款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其方便之处在于,这种还款方式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中间环节。
具体来说,此前,刘女士需要拿着购房合同先把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出来存进还款账户,再用于偿还每月的房贷。今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刘女士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冲还贷款。
从通知细则来看,借款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已有账号则无需新建),符合提取条件的就可以直接进行抵扣;而前提条件是,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必须大于约定还款额,才能冲抵成功。
举例来说,2020年8月1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刘女士发放贷款120万元, 2021年1月10日,刘女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010元,约定还款额10000元。按照冲抵规则,刘女士的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当日冲抵15000元(其中10000元用于偿还约定还款额,5000元用于归还本金),不用再从她的贷款还款账户中扣划房贷。
此外,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借款人申请的是“公积金 商贷”组合贷款怎么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仍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如何办理“冲还贷”业务呢?借款人既可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也可在贷款发放后在北京市各业务网点办理。建议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办理,减少跑动次数。
此外,刘女士还需要注意的是,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
新京报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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