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市又出新动作了!昨(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了解到,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日前出台相关规定,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中,包括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实行差异化配缴住房公积金、授权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审批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等,这些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成本。
具体来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或者申请缓缴。阶段性降比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4月底止,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待经济效益好转后,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还将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也就是说,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建住房公积金企业在开户时自行选择确定,已建住房公积金企业在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自行确定。
在实行差异化配缴住房公积金方面,缴存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由原来的只能1个缴存比例调整为原则上不超过3个缴存比例,可以对企业内同类别的职工在5%-12%的范围内选择不同比例缴存,支持单位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也吸引和留住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实施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提高降比和缓缴审批效率。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缴存地管理部(分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授权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需要企业注意的的是,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将企业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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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1%-4%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
2.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3.经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小芹)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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