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又来了,缴存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或将产生变化。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7月至明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7799元,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沿用去年标准执行。
●缴存基数:市区上限为17799元下限为190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有关负责人说,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无论是单位缴存还是个人缴存,计算方法都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两者之和就是您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您的月公积金缴存额。
原则上,用人单位每年要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对其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单位性质不同,基数具体计算方式也有差别,具体计算方法参照各自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7799元,即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933元的3倍。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沿用去年标准执行。即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基数调整后,职工到手的公积金有变化吗?虽然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有所调整,但个人最终到手的公积金是否变动,还需要根据职工去年的平均工资及缴存比例来确定。
基数调整不需要职工本人办理,各缴存单位应在7月10日至9月30日之间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区间为446元至1673元
此次缴存基数调整,也涉及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年初,我市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由固定金额缴费模式调整为区间自主缴费模式,缴费区间为398元至1491元。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区间为446元至1673元。
具体算法如下:
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上一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上限为我市上一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6%。
2019年洛阳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485.66(元)
月缴额下限3485.66×80%×16%=2788.528×16%=446.16448(元),取整为446元。
月缴额上限3485.66×3×16%=,10456.98×16%=1673.1168(元)取整为1673元。
也就是说,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46元至1673元之间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由本人自主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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