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消息,4月25日,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发布。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隶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分中心、淮北矿业集团分中心隶属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南矿业集团分中心隶属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分中心隶属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1317人,其中,在编781人,非在编536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1年,新开户单位14662家,净增单位8549 家;新开户职工89.81万人,净增职工33.59万人;实缴单位 81194家,实缴职工488.05万人,缴存额850.5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77%、7.39 %、11.52 %。2021年末,缴存总额7091.0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3%;缴存余额2211.68亿元,同比增长11.03%。
(二)提取
2021年,179.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630.85亿元,同比增长10.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17%,比上年减少0.76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 4879.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43万笔 436.86亿元,同比增长4.02%、3.7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16.70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0.86万笔4002.66亿元,贷款余额2067.2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36%、12.25 %、 6.1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47%,比上年末减少 4.27个百分点。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25.5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88%,比上年末减少0.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42279.05万元。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5696笔173554.2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66932.9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30730.8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9641笔620661.11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88.8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8250.05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2275笔936004.08万元,累计贴息20585.04万元。
(四)融资
2021年,融资25.82亿元,归还94.87亿元。 2021年末,融资总额494.47亿元,融资余额48.71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6.09亿元。其中,活期1.1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1.75亿元,1年以上定期47.2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5.9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47%,比上年末减少4.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694483.57万元,同比增长7.26%。其中,存款利息47955.9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641976.2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551.3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364567.05万元,同比增长5.4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13377.14万元,归集手续费1754.9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176.20万元,其他26258.7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329916.51万元,同比增长9.36%;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285.6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5703.1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2271.30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3047.6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0646.99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84437.7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8103.2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36445.78万元,同比下降9.92%。其中,人员经费17917.69万元,公用经费3271.69万元,专项经费15256.4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905.09万元,逾期率0.09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70865.77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我省已完成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571.98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4.15%,国有企业占23.89 %,城镇集体企业占1.10%,外商投资企业占3.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7%,灵活就业人员占0.4%,其他占2.8%;中、低收入占98.27%,高收入占1.7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18 %,国有企业占11.95%,城镇集体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4.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9%,灵活就业人员占0.41%,其他占3.77%;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69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租赁住房占3.03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1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0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2 %,出境定居占0.78%,其他占2.3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77 %,高收入占2.2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04 %,90-144(含)平方米占78.15%,144平方米以上占5.81 %。购买新房占73.62 %,购买二手房占26.36 %,,其他占0.02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25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7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59 %,30岁-40岁(含)占38.73%,40岁-50岁(含)占21.03%,50岁以上占7.6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58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42 %;中、低收入占98.03 %,高收入占1.97%。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0.93%,比上年增加6.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开展电子稽查 委托审计,分别对芜湖、黄山、宣城、马钢开展了季度电子稽查。委托审计事务所对淮南、马钢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审计。二是围绕防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所涉及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数据共享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重点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超过国家平均值的城市,开展督促检查,年末全省逾期率控制在0.09‰。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及服务改进情况。一是全面完成5个“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全省共设置“跨省通办”业务线下窗口130个,线上专区53个,实现业务办理不受地域限制,可异地受理或直接网上办理。二是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零跑动、零材料、零等候。三是完成对亳州、蚌埠、铜陵、芜湖、六安、省直、淮北矿业、皖北煤电、马钢等9家中心、分中心的综合服务平台验收。至此,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均建成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了服务渠道,为职工提供了更多更便捷服务。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202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分别荣获省部级文明单位(窗口)12个、地市级8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部级2个;省部级工人先锋号1个;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1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1个;省部级先进集体和个人20个、地市级78个;国家级其他荣誉2个、省部级18个、地市级50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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