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作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 ,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特殊规定
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
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
出租车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
征税项目:比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出租车不属于个人所有: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比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
专项扣除等项目:业主没有综合所得的,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个人家庭生活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
税前扣除规定
工资:
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据实扣除
业主本人: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从业人员:以工资薪金总额为基数,分别在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业主本人: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分别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标准为从业人员和业主缴纳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从业人员:分别以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扣除
业主本人:分别以不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5%的部分扣除
代为负担的税款: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三新开发费用: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业所发生的开发费用,准予直接扣除
购置研发专用设备: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准予直接扣除
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捐赠:
公益性捐赠:符合法定条件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其他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补充: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情形
1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2 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3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4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5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6 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规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收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见面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索尔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财产租赁所得
征收范围:
一般规定: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特殊规定: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计税方法:按次计征,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20%
【注意】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1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 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上限)】*(1-20%)*20%
【注意】以每次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的余额与4000元进行比较
财产转让所得
一般规定: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股票转让:
1 个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除外的)股票,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债权: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虚拟货币:个人通过网络收购虚拟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以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满五唯一: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税方法:按次计征,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20%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的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1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金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税方法:计税方法按次计征,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20%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20%
【注意】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减任何费用
偶然所得:
1 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 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3 单张有奖发票奖金(奖金≤800元,暂免征税)
4 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一次中奖收入(奖金≤1万元,暂免征税)
5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
6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
7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不属于偶然所得: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3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计税方法:按此计征,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20%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注意】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免税项目精选: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 保险赔款
5军人的转业费,复原费,退役金
6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7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8被拆迁人按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9 破产企业职工从该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暂免征税项目精选:
1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取得的一场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 个人取得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3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4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所取得的所得
5 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近亲属,抚养人,赡养人的,或依法继承的,依法受遗赠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是95年的橘喵与黄昏
来自云南的沪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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