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成立于90年代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两家证券交易所,它们都是按照国际通行的会员制方式组成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由会员、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经过这些年的实践,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截止到1997年底,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821家,股票发行总额达1700亿股,上市总额达到350亿股,市价总值达到1. 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左右。 1997年股票交易金额达到30722亿元人民币。世界各国、各地区也大都有其各自的证券交易所,有的历史悠久,有的规模庞大,有的甚至影响全球。下面,我们就对世界主要国家、地区证券交易所的情况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伦敦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是最为古老的证交所之一,1773年就在享有盛名的新乔纳森咖啡馆正式宣告成立。经过两个多世纪的演变,以其高效率的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享誉世界,成为国际投资中心。目前,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或报价的公司已超过2650家,其中外国公司有485家,是世界上外国上市公司数目最多的证券交易所。按1993年12月31日数据计算,伦敦市场资本总额达19080亿英镑。
伦敦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1986年以前会员以自然人为限,虽然其大多数都属于各证券金融机构,但都不是以法人名义直接参加。1986年英国“金融大爆炸”改革以后,才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外国证券公司直接参加证券交易。
伦敦证券交易所的成交方式独具特色,交易所会员分为证券自营商和经纪商两种。进行场内交易时,会员经纪商接受客户买卖委托后,就到专营此种证券的交易台,向台内的会员自营商买进或卖出客户委托的证券,各经纪商之间并不直接进行买卖。自营商在场内不断地从经纪商手中买进或卖出证券,同时自营商之间也可相互进行交易,买卖差价成为其收益。
伦敦证券交易所在1986年10月采取果断措施,对传统规章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同时交易全部实行电脑化,并与纽约、东京证券交易所的电脑联机,提供24小时全球性的证券交易服务,使伦敦证券交易所成为了第一个真正国际性的证券交易所。
二、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其股票交易额占美国上市股票总交易额的80%以上,全世界上市股票总交易量的60%在这里成交。现有上市公司2500家,最大的90家企业的市值高达100亿美元到1000亿美元,个人投资者5100万,机构投资者超过1万。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1892年由华尔街的24名证券经纪人订立“梧桐树协议”后逐步成立的。该交易所是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其上市条件高于世界上其它证券交易所,一旦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达不到其标准,就被取消上市资格。
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的面积约有足球场的3/5。 80年代以前,厅内设有22个交易亭,每个交易亭约有100种股票在进行交易。80年代初,交易所投入7000万美元,彻底更新了设备,由14个配有现代化电子设备的交易亭代替了原有的交易亭。交易亭上方的电视屏幕不断地显示最新的成交价格,大厅四周的股票行牌随时显示股票价格的变化。场内交易人员可以通过先进的电讯系统迅速同场外证券商机构和客户传递行情和各种指令信息。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委托期限分为当日有效、周内有效、月内有效和取消前有效四种。
三、东京交易所
东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49年4月,但自60年代后期以来发展迅猛。目前有上市公司1777家,其中外国公司110家,市场资本总额将近45000亿美元。
东京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有资格成为交易所会员的只限于达到一定标准的证券公司。现拥有会员证券公司一百余家,其中约1/5为外国的证券公司。
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股票分为第一部和第二部两大类,第一部的上市条件要比第二部的条件高。新上市股票原则上先在交易所第二部上市交易,每一营业年度结束后考评各上市股票的实际成绩,据此作为划分部类的标准。
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股票交易大厅里对第一部的250种大宗股票和外国股票进行的交易。交易大厅中有六个“U”形交易台,其中五个为国内股票交易台,一个为外国股票交易台,站在台外边的是正式会员公司派驻的交易员,站在台里边的是中介人会员。交易时,正式会员公司的交易员根据场外公司传来的指令,向台里边的中介人会员征询,谈判买卖。中介人会员的任务是把各正式会员移交的买卖委托,按交易规则加以撮合,使买卖成交,成交结果由计算机储存处理。第二种方式是通过电脑成交。除在第一部交易的股票外,所有的上市股票都是用这种方式成交。各会员公司通过电脑的指令输入装置向交易所内的中央处理机发出指令,通过电脑的交易室内的专用终端装置,由交易所经纪人按照显示的报价情况加以撮合成交。
四、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创立于荷兰帝国时代的1680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它位于阿姆斯特丹市的内达姆广场附近。1978年开业的欧洲期权交易所就在它的附近。阿姆斯特丹证交所是一个以金融股票为主的证券市场,而且外国股票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不过这些年来该证交所比较注意培养和发掘高技术的企业股票上市。
该证交所于1980年9月开始采用美国股票阿姆斯特丹系统交易,只要登帐即可成交,以方便投资者在荷兰买卖美国股票。1985年,它又和东京证券交易所签订协议,同样实行股票买卖转帐清算。1984年,阿姆斯特丹证交所还开设了欧洲债券交易市场,以进行10万美元以下的欧洲债券交易。
五、巴黎证券交易所
巴黎证券交易所是法国唯一的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它成立于1724年。长期以来,巴黎证交所,一直以债券交易为主。不过80年代以来,法国实行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政策措施以后,巴黎证交所的股票和债券发行量大大增加。
巴黎证券交易所以往一直由法国财政部直接管理,1967年以后改由证劵交易业务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对交易所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并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1986年,巴黎证交所开办了金融期货市场,它以债券为主要对象,并从事长期和短期的所有金融商品的交易。自1991年5月起,巴黎证券市场的结算交割作业全部纳入了电脑系统,交易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六、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45年,是德国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它受联邦及州的工商会管理。交易所会员大约有100余家。证券交易所内的管理部门,由证券交易所管理会、证劵审批经纪人办公室及仲裁机构组成。
随着德国经济在战后的高速发展,德国证券市场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不过证券市场的规模还是较小,上市股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远远低于美国和日本。
从1989年起,法兰克福证交所启用了电脑资讯系统,使证券经纪商之间的交易咨询实现了电脑化。在1992年到1994年的两年间,联邦政府又对法兰克福证交所实行了全面电子化,使分散的交易方式改变为集中交易方式,提高股票交易(包括跨境交易)的流动性和透明性,减少交易成本。同时,政府还公布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设立中央机构管理证券业和制订法律,防范内部知情者交易等。
七、苏黎士证券交易所
苏黎士是国际知名的金融中心之一,苏黎士证券交易所是瑞士七家证券交易所中最大的一家,它的主办者是证券交易所协会。在这个证券交易所,债劵交易要超过股票交易。这是因为瑞士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外国债券市场。
所有国内外证券,要在苏黎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必须经过证交所经纪人公会核准,再提交该州国民经济管理处作最后决定。国内证券的最低发行额是50万瑞士法郎,外国证券的最低发行额是100万瑞士法郎。在苏黎士证交所,国内债券交易开始于上午10点,股票及外国债券交易开始于10点15分。交易时间取决于交易量,挂牌证券的交易没有确定的收盘时间。
八、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是加拿大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加拿大共有5家证券交易所),也是世界十大证券交易所之一。它成立于1852年,创立初期为合伙的组织形式,后在1878年经安大略省议会以特别法案的形式改定为公司组织。
多伦多证交所采用非营利性的会员制形式,证交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议;会费收入是证交所的主要经费来源。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财政部是多伦多证交所的主管机构
与世界上大多数证交所不同,多伦多证交所包括了股票市场以外的期权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每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是证交所的交易时间。多伦多证交所很早就开始广泛地在日常交易中使用计算机技术。该证交所自1977年起使用计算机辅助交易系统,之后又陆续发展了限价委托系统和市价委托系统。目前该证交所使用的是计算机交易资讯系统。在电脑技术的帮助下,多伦多证交所从1985年开始就和美国的一些证交所建立了计算机联网系统,为投资者拓宽了投资范围。
九、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作为亚洲的金融中心之一,新加坡证券交易市场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证券市场。近年来新加坡证交所发展迅速,这除了有新加坡强大的银行体系的支持以外,新加坡在自然时区上的优势、发达的通讯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对外资运用的较少限制,也都是重要原因。
新加坡证交所是一个共同的证券公司,其成员公司由证券经纪人成员组成。会员席位限于共同证券公司签发有交易商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外国证券公司不能成为成员。在证交所中的交易,只能由同成员公司联系的交易商或其代理处理。一个由5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是证交所的最高决策机构。
在新加坡证交所正式上市的证券交易分为两类,第一类的交易应该在结算合同和即期交割的基础上进行(月内签订的合同应该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进行交割);第二类证券的交易在签约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可进行。交易所还设立了一个由电脑控制的中央票据交结所。全部会员公司即可通过该交结所进行交易,藉此可消除会员公司之间的临时股票交割,从而加速交易进程,并降低运作管理成本。
十、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
1961年11月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起正式对外营业。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从中推举产生5名常务董事,1名董事长。
台湾证券交易所自成立起,即采用股份有限制的官民合资的公司组织,拥有台币资本1. 2亿元,由45家公营和民营事业投资组成,其中公营事业及银行占39%,民营事业股占61%,其股东全部为法人,无自然人参与。台湾证交所的交易类型除了常规的次日交割、指定日交割以外,从1974年正式开办证券信用交易的融资业务。
十一、我国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香港的股票交易活动正式开始于香港股份总会成立的1891年。二战以后,香港唯一的证券交易所是香港证券交易所,后来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成立了远东证券交易所(1969年)、金银证券交易所(1971年)和九龙证券交易所(1972年)。后成立的三个证券交易所发展迅速,但由于四个证交所“四足鼎立”,在具体管理和规定上存在着差异,给投资和市场管理均带来了诸多不便,这种局面愈来愈不适应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于是,组建联合交易所的设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1980年7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正式注册成立,合并方案经立法局批准后于1981年2月正式生效。原来四家交易所的会员依法成为联合交易所的会员。1986年4月,香港联交所正式成立并开始营业。
香港联交所是一家会员制的有限公司,会员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是一个由21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每年由会员大会选出;行政机构以主席为首,辅以5位副主席及15位委员。经过1988年对联交所的全面整顿以后,香港当局明确规定联交所是为公共事业服务的一家非盈利性的私营公司。
联交所成立以后,香港证券交易活动在2000平方米左右的大厅中进行,并且全部采用了电脑化,彻底改变了过去每笔交易均需由经纪人跑到白板前标价成交的落后方法。这样就大大地提高了交易额和速度,使香港证券交易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由于联交所实行国际惯例的作业方式和上市规则,吸引了大量的国际投资者。香港证券市场由一个本地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迅速转化为一个国际性的市场。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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