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资金应当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必须用于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没有收益、可以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经营性项目、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审核内容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否决性的前置审核,一种是评判项目质量、优先次序。
二、前置性审核条件:(1)是否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2)项目立项情况
(3)资本金落实情况
(4)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覆盖情况
(5)项目收益合规性
(6)项目前期准备
(7)方案编制的完备性
(8)项目投资内容负面清单
(9)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债券期限结构(项目收益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三、判断项目质量的标准:1.项目成熟度(用地规划领域“四证”)
2.符合规划
3.投入成本测算(详细具体)
4.融资规模(应符合当年建设情况,分年度融资)
5.收入测算(依据充分,过程合理)
6.资金管理方案(详细具体)
7.项目建设运营方案(明确具体)
8.风险管理(债券还款保障措施和其他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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