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王辉)2月9日,上海清算所支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六家发行人,成功完成首批“碳中和”债券发行登记,总发行规模为6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储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建设。
近年来,上海清算所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切实履行金融基础设施职责,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作用,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截至2020年末,上海清算所累计为1758亿元绿色债券提供发行登记服务,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金融债等。2020年以来,上海清算所多次下调、减免绿色债券业务费用,助力发行人绿色债券业务创新。
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加强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提升绿色债券服务质量和加强产品创新的同时,积极推动培育绿色投资理念、完善绿色债券标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工作,与各方一道丰富绿色金融体系,为实现“碳中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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