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晚报讯(通讯员周春玲)今年以来,为了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提取、贷款政策做了调整,对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给予制度倾斜,确保住房刚需人群的需求,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得到充分显现。
州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从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数据中可以看出,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高达98.40%,其中低收入群体占37.58%、中等收入群体占60.82%、高收入群体仅占1.60%。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144平方米以下占比达93.49%。
为了支持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租赁住房贷款提取条件。2016年,州直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2313人、提取金额1872万元。今年进一步简化了提取要件,取消了租金纳税发票、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等,职工只需凭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就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
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逐年提高。2016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0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亿元,为支持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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