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20元/月。根据规定,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也将相应调整为1520元,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算,最低缴存额为152元(单位和个人均按缴存额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比之前的最低缴存额126元提高了26元。
(本报记者谷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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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发放率突破86%
前三季度,安徽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进一步增强。
数据显示,1月至9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86.05%,比年初提高6.82个百分点。
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61‰,低于国家控制标准,资金风险管理安全有效。
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情况看,15个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较年初提高,其中,宿州、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提高超过11个百分点,阜阳、合肥、芜湖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提高超过9个百分点,安庆、黄山、宣城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提高超过7个百分点;合肥、芜湖、蚌埠、滁州、亳州、阜阳、马鞍山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超过90%,其中合肥市本级和芜湖市存贷比超过100%,两市已采取信用借款等措施积极化解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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